我校各党支部召开2021年度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发布人:党的建设 (组织部)  发布时间:2022-04-01   浏览次数:10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领会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根据《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20223月份,我校各直属党支部、基层师生党支部陆续召开2021年度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会工作会议由支部书记主持,党员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会议

会前,各党支部认真组织集中学习,深入开展谈心谈话,广泛征求意见建议。会议严格程序召开,在党员大会上,各党支部书记首先代表支委班子对照履行**规定的职责任务、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部署要求、完成党史学习教育等方面进行检查,指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党员全面查找在政治、思想、学习、工作、能力、纪律、作风等方面的问题和不足。自我批评开门见山、不遮不掩,批评他人见人见事、于情于理,民主评议客观公正、反映实际。评议结束后,全体党员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4个等次,通过不计名投票的方式对党员开展民主测评。最后,各党支部书记对会议情况进行总结并提出下一步工作要求。

通过开展此次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促进各基层党支部支委班子和全体党员进一步认清了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明确了今后努力的方向和目标,为更好地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打下了坚实的基础。